為進一步加強餐飲場所的燃氣安全監管,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目前西寧全市正在展開為期三個月的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專項整治工作計劃于8月中旬結束。 市城鄉規劃和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七部門聯合發出《關于加強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指出,作為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安全的責任主體,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向當地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企業遞交安裝用氣申請,燃氣設施竣工驗收后,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標準方可投入使用;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不得使用、儲存燃氣,在使用燃氣的餐飲場所應正確使用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及排風設施;不得擅自操作公用燃氣閥門,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嚴禁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餐飲燃氣用戶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操作維護人員的培訓。每日營業開始前和結束后要落實專人對營業區域燃氣設施進行1次全面安全檢查。大型餐飲用戶及使用燃氣作為熱源的火鍋店應加大燃氣設施巡查力度,每日燃氣設施巡查不少于4次。 通告要求,餐飲服務經營單位不得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通風不良的場所儲存、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得在高層建筑內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放置鋼瓶和使用燃氣的房間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腐蝕性物品和使用明火;定期更換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密封圈和連接管,并留存記錄,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正常使用期限不得超過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不得超過3年。專項治理中,有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規定,對餐飲場所燃氣使用的非法、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