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4月14日,在蘭州曝出自來水苯超標后的第四天,經過專業部門數據檢測和專家意見,蘭州市宣布從當日7時開始,解除西固區的供水應急措施。至此,主城區的城關、七里河、安寧、西固4個區全部解除應急措施,全市自來水恢復正常供水。然而,此次事件仍有不少疑慮未解,有不少值得反思的地方。
根據媒體的報道,這不是蘭州第一次出現化工企業事故影響飲用水安全,這樣的水危機事件在全國更不是孤例。自來水的水源地由環保部分負責,制水的水廠由城建部門監管,經過管網到達千家萬戶的末梢水還有衛生監督部門把關,可責任明確的多道“閥門”為何守不住飲用水安全的底線?
“蘭州的水污染事件有點特殊。”有專家接受采訪時分析,“通常水污染是企業排污污染水源,而這次污染的是連接兩個水廠的管道——自流溝。這相當于污染到了水廠的內循環區域,因此排污企業、負責監督的環保部門、水廠以及城建部門都需要對此次事故負責。然而,‘九龍治水’的現狀之下,各監管部門信息溝通不良,為此次事故埋下了隱患。”
有媒體報道,蘭州石化在過去近10年時間里曾多次發生過事故,此前已經有百姓反映過水里有異味,臨近此次出事自流溝的賈家堡村的村民曾多次以環境原因向政府反映,但均不了了之。蘭州石化公司作為一家上繳巨額稅金的老國企,盡管安全生產管理缺失,盡管污染環境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但是仍“安然無恙”。
根據官方公布的調查報告,此次事故事發于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第一水廠到第二水廠一條長約3公里的自流溝。在2008年4月,蘭州市曾投資1.5億元,用于徹底清理整治自流溝。然而,高達每米5萬元的治理費用投下去,仍然發生了這樣重大的飲用水污染事故,無論是水務公司還是負責監管的城建部門都難辭其咎。
事故發生后,民眾對于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0日才公布監測結果提出質疑,認為早在3月即有居民反映自來水有異味,但是水廠答復檢測結果正常。居民懷疑,當時苯污染已發生,但水廠的檢測或報告出了問題。
據了解,苯是《GB 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規定的監測項目之一,但是與渾濁度、菌落總數、余氯等指標不同,苯通常并不在高頻次的常規監測之列。出于成本考慮,有水質監測職責的水廠和衛生監督部門通常對監測的指標數量和頻次有所限制。制定常規指標的目的是對高風險的有害物質進行監測,有專家認為,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蘭州市衛生監督部門應該將苯納入常規指標。
蘭州“自來水含苯”事件還有一點值得反思,那就是在信息發布上地方政府部門的“敗筆”。從3月6日起,蘭州市有多處自來水已出現刺鼻異味。然而3月10日,蘭州市委宣傳部還發布信息稱,針對自來水出現異味一事,蘭州市政府已采取措施應對,并同時“正確引導輿論導向”,對無中生有、造謠的相關人員進行了查處。而事實上,當時連為何會出現部分自來水有異味都未調查清楚,其“應對措施”效果可想而知。4月11日,飲用水危機大范圍暴發時,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在“否認”和“承認”中搖擺的信息公開如何能讓公眾信任?發生如此重大的公共衛生事件,政府部門應該在事件處理和信息公布上有一套完整的預案,然而此次事件中政府的表現讓人感覺不到預案的存在。在這樣一起涉及民生的突發事件中,信息公開和事件處理同樣重要,制止謠言的最好辦法就是嚴謹的處理方案和科學坦誠的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