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 依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要求,保證壓力容器安全運行。壓力容器在安裝前,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應向壓力容器使用登記所在地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鍋爐科)辦理報檢、報裝手續。
2、【提供資料】 辦理報檢、報裝手續時,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應填好《XX市壓力容器安裝申請表》一式四份,或《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或網上辦理,填好并打印好。 并提供以下資料:
a) 壓力容器、管道 安裝維修單位資質證shu:復印件加蓋公司紅章
b) 壓力容器、管道出廠資料,包括質量證明書、竣工圖及監檢證shu(原件) c) 安裝工藝或施工方案,一式四份
d) 工程需焊接時,應提供焊工、無損檢測人員名單及資格證(復件、復印什)、焊接工藝評定報告;一式四份
e)《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一式四份, 加蓋公司紅章 f) 其它有關資料:安裝合同
g) 改造維修的部分是甲方供料的需提供相應的材料質量證明書原件或加蓋相關單
位紅章的復印件。
3、【告之登記】 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攜帶上述資料到技術監督局安全監察科把《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審批并蓋章。
4、【審查、審批】 技術監督局安全監察科收到上述資料后,對報裝資料進行審查,做出是否現場察看壓力容器安裝條件,并在《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上簽署審查意見,報科長審批。對符合條件的審查及審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 ?5、【資料取回】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在規定審查時間后到全監察科,在《壓力容器報裝登記表》取件人欄上簽字后,取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及有關資料,并應立即到XX市安全檢驗所—鍋檢所---報檢、報裝。 ?6、【鍋檢所---報檢、報裝】
鍋檢所收到:報檢、報裝《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鍋檢所視情況將派員去現場查看、監檢。
7、【出具檢測、安裝報告】
工程施工完畢后,將資料填寫完整,鍋檢所現場查看、監檢完畢,即可拿到檢測、安裝報告。
8、【審批程序圖】
申請單位填報《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