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涉及到很多環節,包括防雷裝置的選配、防雷工程的施工、定期防雷檢測及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等各個方面,而這其中又涉及到防雷器生產商、防雷工程商、防雷檢測機構及各業態業主等,因此防雷安全監管是非常復雜的一項工作,監管方式也在不斷的創新中。約談是行之有效的監管方式之一。鈞和電子了解到,江蘇省各地氣象主管部門正在約談各防雷檢測中介機構。
宿遷:為進一步加強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市場管理,壓實壓緊防雷檢測中介服務機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宿遷市氣象局關于印發2020年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企業“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氣發〔2020〕30號)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江蘇省宿遷市氣象局對所有在宿遷開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進行了檢查,并于近日對各單位進行了約談。
約談首先對前期“四不兩直”檢查和檢測報告評審情況進行了通報,同時將《檢測報告考核備查表》發放給中介服務機構代表,由其現場對檢查結果和評審內容進行核實,并由各部門工作人員就相關問題進行解答,要求各單位10月30日前對照《檢測報告考核備查表》將整改情況反饋至當地氣象主管部門,同時對后續防雷檢測工作提出要求,并要求在宿遷正常開展業務的中介服務機構應按照《宿遷市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要求,參加信用評級工作。
徐州:為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監督管理辦法》,按照《江蘇省氣象局防雷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關于扎實開展防雷安全專項整治認真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的通知》(蘇防雷整治〔2020〕1號)、《徐州市防雷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徐安辦﹝2020﹞73號)的要求,本月20日江蘇省徐州市氣象局召開在徐甲級防雷檢測中介機構集體約談會。市局副局長、服務處、災防中心相關同志,市區所有甲級防雷檢測中介機構負責人參加此次集體約談會。
會議介紹了我市2020年度防雷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傳達了10月16日全省防雷工作研討會會議精神,并對近期開展的防雷檢測現場復檢工作進行了通報,要求各中介公司務必規范服務行為,認真開展整改,提出四點要求:一是提高依法經營意識;二是提高業務技術能力;三是提高服務質量;四是提高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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