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耐普蓄電池容量定義為,理論上t可以趨于無窮,但實際上當電池放電低于終止電壓后仍繼續放電,這可能損壞電池,故t值有限制,耐普電池行業中,以小時(h)表示電池的可持續放電時間,覺的有C24、C20、C10、C8、C3、C1等標稱容量值。通常電源設備的容量用kV·A或kW來表示。然而,作為電源的耐普電池,選用安時(A·h)表示其容量則更為準確.
耐普電池放電時,內部阻抗即隨之增強,完全充電時若為1倍,則當完全放電時,即會增強2~3倍。用于起重時電瓶電壓之所以比用于行走時的電壓低,乃是由于起重用之油壓馬達比行走用之驅動馬達功率大,因此放電流大,則上式的I.R亦變大。放電深度即使用過程中放電到何程度開始停止。100%深度指放出全部容量。鉛酸耐普蓄電池壽命受放電深度影響很大。設計考慮的重點就是深循環使用、淺循環使用還是浮充使用。若把淺循環使用的電池用于深循環使用時,則鉛酸蓄電池會很快失效。
耐普蓄電池內部阻抗會因放電量增加而加大,尤其放電終點時,阻抗大,主因為放電的進行使得極板內產生電流的不良導體─硫酸鉛及電解液比重的下降,都導致內部阻抗增強,故放電后,務必馬上充電,若任其持續放電狀態,則硫酸鉛形成安定的白色結晶后(此即文獻上所說的硫化現象),即使充電,極板的活性物質亦無法恢復原狀,而將縮短耐普電瓶的使用年限。
耐普蓄電池在啟用之前 ,極板外表會有必定程度的氧化。寄存時刻越長 ,氧化越嚴峻。加入電解液后 ,會呈現急劇升溫現象 ,充電時會表現出較大的電阻 ,使充電困難。因而 ,啟用新電池應做到 :加注電解液后 ,靜放 6h左右 ,待電解液完全滲透極板 ,溫度下降至 35℃以下 ,再接通電源進行充電 ;充電電流嚴厲控制在規則范圍內 ,如充電過程中升溫過高 ,超越45℃ ,可削減充電電流或中止充電 ;進行 1~2次充、放電循環 ,以到達額定容量。
因為正極活性物質二氧化鉛本身的互相結合不牢,放電時生成硫酸鉛,充電時又恢復為二氧化鉛,硫酸鉛的摩爾體積比氧化鉛大,則放電時活性物質體積膨脹。若一摩爾氧化鉛轉化為一摩爾硫酸鉛,體積增加95%。這樣反復收縮和膨脹,就使二氧化鉛粒子之間的相互結合逐漸松弛,易于脫落。若一摩爾二氧化鉛的活性物質只有20%放電,則收縮、膨脹的程度就大大降低,結合力破壞變緩慢,因此,放電深度越深,其循環壽命越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