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任務的劃分
(1)按項目構成的劃分原則
項目構成可劃分為: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
①單位工程
·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構筑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能形成生產產品的車間、生產線和組合工藝裝置以及各類動力站等各自為一個單位工程;
·建筑物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室外工程可根據專業類別和工程規模劃分單位(子單位)工程。
②分部工程
·按專業性質、建筑部位確定分部工程;
·按設備所屬的工藝系統、專業種類、機組和區域劃分為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較大較復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順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劃分為若干個子分部工程。
③分項工程
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
(2)按項目實施方式的劃分原則
項目工程總承包方承擔的施工任務,包括總承包方自行組織實施和發包給專業分承包方組織實施兩大部分。其劃分原則如下:
①總承包合同約定或法規規定的,主體工程或主要生產工藝系統工程施工任務項目應自行組織施工。
②自有專業隊伍能力和資源條件可以滿足承建項目施工任務的,應自行組織施工;如有不能滿足的部分,可以分包給具備相應專業資質、能力的專業承包商。
③采用多專業混合隊建制組織施工時,施工任務劃分宜按單位工程或子單位工程組織施工。
④采用單一專業隊建制組織施工時,施工任務劃分宜按分部工程或子分部工程組織施工。
2.施工任務的交底
施工任務交底可分為:企業向項目經理部交底;施工任務劃分交底;經批準后的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總設計或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對作業施工隊、施工作業班組的施工任務交底等。
(1)企業向項目經理部交底
由企業責任部門負責向已組建的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進行施工任務交底。交底內容應包括:
①招投標過程中,經濟標和技術標標書、合同洽談等情況。
②企業對業主的承諾和施工合同內容、目標、施工任務及范圍。
③工程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貨責任分工及有關要求。
④工程施工所需資源配置的來源及措施。
⑤工程項目管理的目標(質量、安全、進度、成本)和管理控制的要求。
(2)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總設計或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
機電安裝工程項目經理部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按分工進行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總設計或施工組織設計經授權人批準后進行交底,項目經理部各層面和分承包方有關管理技術人員參加。
交底的內容應包括:
①工程概況、施工特點和難點分析、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總進度計劃、全場性的施工準備工作計劃、施工資源總需要量計劃、施工總平面圖和各項主要技術經濟評價指標等。
②需要進一步編制施工方案清單,并落實負責編制責任人。
③全場性的施工準備工作計劃實施的責任分工。
④實施施工組織總設計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有關要求,包括信息溝通傳遞渠道。
⑤解決施工難點的策劃方向。
⑥由承包方(包括企業和項目經理部)承擔工程設備、材料采購供應的情況。
(3)對施工作業隊、施工作業班組進行施工任務的交底
工程項目(單位工程)開工前,主管工程師向專業施工員和施工作業隊進行施工任務交底;專業施工員(工長)向施工作業班組進行施工任務交底。
交底的內容應包括:
①介紹工程概況和特點、設計意圖、施工具備的條件。
②采用的施工方法或工藝、施工順序及施工進度目標的要求。
③依據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施工質量應達到的目標和要求。
④針對施工作業場所和施工人員操作中風險情況,明確已識別的風險源及應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對重大風險因素應采取的相應管理方案和控制要求。
⑤與其他相關專業工種的施工配合及接口關系,機電安裝工程中各工種進行交叉或平行作業時的協調和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