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計量器具的必備條件
(1)計量器具包括計量基準器具、計量標準器具、工作計量器具。
(2)企業、事業單位建立本單位各項最高計量標準,須向與其主管部門同級的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考核。經考核符合規定條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證的,企業、事業單位方可使用,并向其主管部門備案。
(3)使用計量標準器具必須具備的條件是:①必須具備經計量檢定合格;②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環境條件;③具有稱職的保存、維護、使用人員;④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等。
2.計量器具的管理
(1)計量器具投入使用后,要對其實施周期檢定。
①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準,以及用于貿易結算、醫療衛生、環境監測及安全防護等4個方面的工作計量器具依法實施強制檢定。
②對于其他的計量標準器具和工作計量器具,使用單位應當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檢定。
③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應當進行監督檢查。
(2)進口的計量器具,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工作崗位上使用無檢定合格印、證或者超過檢定周期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4)安裝單位應建立計量檢測設備的管理制度:
①購置的計量檢測設備,必須具有技術鑒定書或產品合格證書。入庫前必須經檢定認可,并將有關資料歸檔。
②計量檢測設備應有明顯的“合格”“禁用”“封存”等標志標明計量器具所處的狀態。
③使用者每次使用計量檢測設備前,應檢查計量檢測設備是否完好,不在檢定周期內、檢定標識不清或封存的,視為不合格的計量檢測設備,不得使用。
④使用者應熟悉所使用計量檢測設備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⑤計量檢測設備應在適宜的環境下工作,并定期進行維護。
⑥計量檢測設備在安裝和搬運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避免準確度偏移,確保符合規定要求。
⑦妥善保管計量檢測設備,存放時注意防潮、防塵、防火、防腐蝕。
⑧封存的計量檢測設備重新啟用時,必須經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