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運動機械時,必須確定執行機構和動力傳遞系統的容量。為了決定各要素的容量,有必要正確估計出載荷的大小。為達到目的要求使機械運動起來所必需的力大致可分為,對外有效做功的力、損耗力、產生加減速的力。 對外有效做功的力是指,機械對外界做某種形式的功時所需的力。例如,用磨床磨削被加工件時的磨削力和沖壓加工中使被加工件變形的沖壓力等。;另外對于移動物體的機械,克服重力使物體提升的力等也是對外有效做功的力。
損耗力是指,使執行機構運轉的力當中,沒有有效被傳遞給外界,而變為熱等損耗的力,例如軸承和滾動體的摩擦陽力、齒輪和鏈條在攪拌潤滑油時產生的攪拌阻力等。
產生加減速的力是指,改變物體速度方向所需的力。 分別求出這三個力,合成起來就能估算出全部載荷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