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層建筑施工安全一般規定:
(1)施工前,應逐級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檢查安全防護措施。并對所使用的現場腳手材料、機械設備和電器設施等進行檢查,確認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高層施工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須上下同時進行工作時應設專用的防護棚或隔離措施。
(3) 在迎街面的人行道和人員進出口通道等處,應用毛竹和竹笆搭設雙層安全防護棚,兩層間隔以1m為宜,并懸掛明顯標志,必要時應派專人監護。
(4) 高處作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廢料與余料應集中,并及時清除,不得隨意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5) 遇有冰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及時清除冰雪和加設防滑條等措施。并對安全設施與現場設備逐一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時,立即采取措施。
二、高處作業勞動保護
(1) 從事高處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教育和體檢檢查,合格才能上崗,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痼病、肱暈癥等不適宜高處作業的人,禁止從事高處作業。
(2) 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作業性質和等級,按規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并正確使用。
(3) 高層建筑冬季施工時,應按規定做好職工防寒保暖工作,或根據工程情況因地制宜地設置擋風防寒或臨時取暖等措施。在夏季施工時須采取降溫與預防中暑措施。
(4) 高層施工人員集中處,應在操作層的適當位置設置便桶。
三、高空安全作業規程
(一) 從事高處(空)作業人員,要定期作體檢,凡有高血壓、新臟病、貧血病、精神病等不適應于高處作業的人員,禁止攀高作業。
(二) 距地面2m以上,工作創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移(振)動地方應視為高處作業。
(三) 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并將繩子牢系在堅固的建筑結構上或金屬結構架上。
(四) 登高前必須辦理登高作業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對全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業)。
(五) 檢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防護板、安全網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六) 如有靠近電源線路作業時,應先聯系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工作,并設置絕緣擋板,作業者最少離開電線2m以外。
(七) 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袋內,上下時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處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將易滾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腳手架上,不準打鬧,工作完畢,應及時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