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工程的安全生產宗旨是“以人為本’不傷害自已,不傷害別人,不損壞設備,不污染環境”。防腐工程的特點要么是高空要么是深坑,需要“上天入地”;或者與生產同時,需要與易燃易爆和噪音相伴;或是要進入設施內部作業,需要在污濁空氣和光照不足的條件下工作;所用材料大多數有一定毒性。
我國的國有企業和一些大型施工企業絕大部分在安全方面都積累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也建立了一整套安全管理體系,而且也舍得花錢配備保障安全生產的設備、儀器和勞保用品。
然而,我國目前的建筑市場基本上都把防腐分部工程分包給大大小小的“包工隊”施工。有的業主和發包單位將“包工隊”的安全管理納入到本企業的管理范圍,給予安全教育和支持。但個別業主和發包單位對“包工隊”的安全管理以“辦事收款”、“出事罰款”了事。
“包工隊”的工人絕大部分是從農村來的“農民工”或是集鎮上無就業機會的人,他們有活就干,無活就散。“包工隊”在安全方面的資金投入、安全知識顯然無法與國有企業和大型施工企業相比,而他們所承擔的卻是最不安全和對身體有害的防腐工程。企業的一些原料和中間產品以及防腐工程所使用的一些材料對人體是有害的,或是易燃易爆的,甚至是有毒的;個別場合還存在對人有害的射線等等。這些情況,不要說“包工隊”的“打工仔”們,就是隔行的人也未必全部了解并能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在安全方面“包工隊”是弱勢群體。
所幸的是,現在一些“包工隊”的體制在逐漸向“股份制”過渡,他們在原始積累之后,能拿出一部分資金來添置用于安全生產的設備、儀器和勞保用品,施工管理人員和職工也相對固定了。但尚有相當一批“包工隊”仍處于原始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