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收或公司換工種的工人,上崗制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入位操作。
二、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辦的培訓班,經考核持證上崗。
三、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四、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1、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3、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育及預防措施。
5、塵毒的危害和防護。
6、執行入隊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等三級安全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