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開工建設常規水電1.2億千瓦、抽水蓄能電站4000萬千瓦。到2015年,全國常規水電、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分別達到2.6億千瓦和3000萬千瓦。加快建設現代核電產業體系,打造核電強國。到2015年,運行核電裝機達到4000萬千瓦,在建規模1800萬千瓦。堅持集中與分散開發利用并舉,以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利用為重點,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風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億千瓦;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100萬千瓦;生物質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300萬千瓦,其中城市生活垃圾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00萬千瓦。
規劃單列章節提出加快能源儲運設施建設,指出要強化戰略通道和骨干網絡建設,堅持輸煤輸電并舉,逐步提高輸電比重。結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設,采用特高壓等大容量、高效率、遠距離先進輸電技術,穩步推進西南能源基地向華東、華中地區和廣東省輸電通道,鄂爾多斯盆地、山西、錫林郭勒盟能源基地向華北、華中、華東地區輸電通道。加快區域和省級超高壓主網架建設,重點實施電力送出地區和受端地區骨干網架及省域間聯網工程,完善輸、配電網結構,提高分區、分層供電能力。加快實施城鄉配電網建設和改造工程,推進配電智能化改造,全面提高綜合供電能力和可靠性。到2015年,建成33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20萬公里,跨省區輸電容量達到2億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