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衡的日趨大型化
在國際《GB158-2004 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載及質量限值》中,規定汽車最大允許總質量的
最大限值為 49 噸,而實際情況在公路上出現了最大總質量 200 噸的汽車。為了稱重這些超載汽車,
汽車衡量程從 80 噸擴展到 180 噸,有些地方提出了 200 噸汽車衡制作要求。
2、汽車衡設計的隨意性,特別是對傳感器的選擇方面
在這些大型衡器的結構設計方面,各個公司各顯神通。為了使自己的產品具有價格成本優勢,
采用了多種多樣的設計理念。如采用 U 型鋼的柔性秤臺、彎板制作的方箱型秤臺、以及鋼混水泥秤
臺等等。但是大家均采用了多只傳感器為支點的多臺面的方案。
如:采用 6 只 30 噸(或 40 噸)傳感器,2 節 12 米的秤臺,制作 60-100 噸的汽車衡;
采用 8 只 30 噸(或 40 噸)傳感器,3 節 18 米的秤臺,制作 80-120 噸的汽車衡;
采用 10 只 30 噸(或 40 噸)傳感器,4 節 24 米的秤臺,制作 100-150 噸的汽車衡。
※ 按照以上方式做汽車衡的結果如何呢?
(1)在廠房內以及在使用現場標定,很好,沒問題;稱量大噸位的汽車(汽車衡量程的 80%~
100%)很少時,沒問題,很少有故障,客戶很滿意;
(2)在廠房內以及在使用現場標定,很好,沒問題,稱量大噸位的汽車(汽車衡量程的
80%~100%)很多時,有問題,表現為:稱量不準,秤不回零,溢出(數字汽車衡)等等,客戶很
不滿意,我們的生產廠商服務費用居高不下。
汽車衡用傳感器的量程的選擇,不只是以總體傳感器量程總和為依據,由于現在的汽車超載的
情況較為嚴重,汽車的軸重分布不均,因此汽車衡用傳感器的量程選擇要以汽車后軸總重為主要依
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