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方式可分為:一般照明、分區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其適用原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當不適合裝設局部照明或采用混合照明不合理時,宜采用一般照明; 二、當某一工作區需要高于一般照明照度時,可采用分區一般照明; 三、對于照度要求較高,工作位置密度不大,且單獨裝設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場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四、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應只裝設局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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